2019年1月30日 星期三

21.問:房屋之騎樓走廊用地供公共通行使用,地價稅有否減徵?其減徵標準如何?

答:供公共通行之騎樓走廊地,其地價稅減免標準如下:如騎樓之上無建築改良物者,地價稅全免;騎樓之上有建築物一層者,減徵二分之一,有建築物二層者,減徵三分之一,有建築物三層者,減徵四分之一;有建築物四層者,減徵五分之一;建築物樓層超過四層以上者;最高以減徵五分之一為限。
所稱「騎樓走廊地」,係屬建築基地之一部分,其認定應以基地上有建築改良物為前提。因此,未經建築之一般空地,自不能申請騎樓走廊地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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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3日 星期三

20.問:我自己居住的房子已經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土地是否不用再申請就可以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答:房屋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與房屋基地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兩者除了稅率不同外,適用條件及申請期限均不相同。故房屋縱已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土地一定要提出申請並經審查核准後,才能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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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6日 星期三

19.問:適用特別稅率之工業用地,如何申請?

答:應該在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 22 日)前,填具申請書,應附證件如下:
1.建廠期間:建造執照(建築物用途載明與物品製造、加工有關之用途)及興辦工業人證明文件(公司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使用計畫書圖、申明書或切結書)。如建廠前依法需先取得工廠設立許可者,應加附工廠設立許可文件。
2.建廠完成後:已達申辦工廠登記標準者,應檢附工廠登記核准函;未達申辦工廠登記標準者,應檢附使用執照或其建物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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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9日 星期三

18.問:業經核准自用住宅的土地,戶籍因故遷出,實際上還是自己住在裡面,是不是一樣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答:要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算地價稅,除了沒有出租或供營業的情形外,戶籍登記是絕對必要的條件。如果戶籍遷出,變成完全沒有戶籍登記,已經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將自戶籍遷出的次年期起改按一般土地課徵。如果戶籍又遷回,則必須重新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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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5日 星期六

先搞清楚!北市推動 (( 車位共享 )) ,房地稅 會增加?

作者:MyGoNews林湘慈
時間:2019-01-04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積極推動共享車位,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在2018年試辦車位媒合服務業者申請停車位登記證計畫,率先發出全國第一張共享車位登記證。2019年正式推出「共享車位媒合服務業者共享車位登記計畫2.0」,讓想要將車位共享的市民朋友,只要透過媒合業者,就可以很方便將自有自用的車位共享出去;而有停車需求的駕駛人也能透過媒合業者的APP線上預約停車位,減少找尋停車位的時間。
 
有民眾擔心自有自用的停車位房屋稅及土地稅是以自用稅率課徵,如果車位提供共享,會不會就要以營業稅率計算,對此停管處表示,已經在2018年建議中央修法,也獲得相關部會的函釋,有關自有自用車位,只要不超過每天8小時,每月240小時共享時間,則適用原本的稅率,並不會增加民眾的稅賦負擔,請民眾可以放心,踴躍將車位提供共享。
 
停管處表示只要市民朋友擁有合法自用停車位希望於閒置時段開放共享,可至停管處網站-便民服務-車位共享資訊,了解車位共享媒合業者提供的服務,選擇加入其中任一業者APP,由該業者向停管處申請共享登記即可。另外尋找車位的民眾可以透過手機下載各車位媒合業者提供的APP,使用搜尋車位資訊及預約車位等服務。
 
另外停管處2019年訂定的「共享車位媒合服務業者車位登記計畫2.0」,藉由完整檢視共享媒合業者資格、預約方式、收費標準與收費方式及管理規範等多項條件,以評估車位媒合服務業者是否具有開放共享資格,並建立共享車位媒合服務業者車位清單,希望透過更簡便的申請程序,鼓勵有車位的民眾願意將車位提供出來共享,也讓網路媒合APP業者能更積極的開發共享車位,促進閒置車位再分配,達到車位共享經濟效益。
 
停管處呼籲家裡有車位的市民朋友,一起加入車位共享的行列,除可增加額外收入外,也不會增加稅捐負擔,更能增加市民朋友市區停車的選擇性,完善台北市「綠能、E化、共享、安全」的交通環境,達到市民、業者、政府多方皆贏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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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日 星期三

17.問: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是否每年需提出申請?

答:稅捐稽徵處前已核定而用途未變更(即戶籍無遷出且無供出租或營業使用)且所有權人亦未變更者,免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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