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土地 、房屋、共有土地、繼承土地、畸零地 ~~~~~ 買賣收購 ~~~~~ 0982-683151
2018年10月24日 星期三
7.問:土地已賣出移轉給他人了,為何今年還課徵該筆土地地價稅?
答:依稅法規定,地價稅以8月31日土地登記簿上記載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也就是說這一天土地登記簿上記載的所有權人,即為當年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須繳納全年地價稅,此與房屋稅可因房屋買賣移轉而按持有期間計算稅額的情況不同。
持分土地 /
共有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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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 ~~~ 買賣 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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