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土地 、房屋、共有土地、繼承土地、畸零地 ~~~~~ 買賣收購 ~~~~~ 0982-683151
2018年10月23日 星期二
1.問: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為何?
答: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如下:
(一)土地所有權人。但土地所有權屬於公有或公同共有者,以管理機關或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為分別共有者,地價稅以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為納稅義務人。
(二)設有典權土地,為典權人。
(三)承領土地,為承領人。
(四)承墾土地,為耕作權人。
(五)信託土地,為受託人。
持分土地 /
共有土地 /
繼承
土地 / ~~~ 買賣 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較新的文章
首頁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