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土地 、房屋、共有土地、繼承土地、畸零地 ~~~~~ 買賣收購 ~~~~~ 0982-683151
2023年4月28日 星期五
【房屋稅】~ Q:室內地上停車位,供納稅人自行停車使用,可否申請免徵房屋稅?
地上房屋供停車使用,依現行稅法規定仍應課徵房屋稅,如作為自己停車使用或未出租收費者,可以按自住用稅率課徵;如出租供停車使用者,應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核課。
持分土地 /
共有土地 /
繼承
土地 / ~~~ 買賣 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23年4月14日 星期五
【房屋稅】~ Q:房屋居住多少年以上就不需繳納房屋稅?
依房屋稅條例第 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本市106年期起住家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8,000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是以,並不是居住多少年以上的房屋就不需繳交房屋稅。
持分土地 /
共有土地 /
繼承
土地 / ~~~ 買賣 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