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7日 星期五

【房屋稅】~ Q:對違建房屋課稅是否合法?

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自不例外;至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如對違章建築房屋不予設籍課稅,不僅增加稅籍管理之困擾,而且對合法房屋而言,更失公平,或將發生相反效果,助長違建之風。為求課稅公平及健全稅籍起見,對任何地區違屋在未拆除前,均應依法設籍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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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3日 星期五

【房屋稅】~ Q:臺北市各類建築物地下室停車場如何課徵房屋稅?

  1. 各類建築物地下室利用原有空間供停車使用,而未出租或收取費用或僅由所有權人按月分擔水電、清潔及維護費用者,均一律免徵房屋稅。
  2. 各類建築物地下室供停車使用,而有按車收費或出租供停車使用者,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房屋稅。
  3. 使用執照如為停車場,而不作停車使用者,應按實際使用情形加重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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