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8日 星期三

2018年11月21日 星期三

11.問:何謂土地「宗地面積」、「權利範圍」、「持分面積」?

答:宗地面積為該筆地號土地總面積,即為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土地標示部上所登載的「面積」;權利範圍為所擁有該筆土地的比例,亦可於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土地所有權部上查得;持分面積為宗地面積乘權利範圍,即為所擁有該筆土地的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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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4日 星期三

10.問: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如何申請?

答:土地所有權人填具申請書,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已於申請書填註土地所有權人及配偶、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者免附)及建物證明文件(已於申請書填註房屋建號者免附),於九月二十二日前向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次年期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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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7日 星期三

9.問:地價稅的稅率?

答:一般用地稅率:同一縣市所有土地採全縣地價總歸戶,按六級稅率累進課稅,稅率為千分之10、千分之15、千分之25、千分之35、千分之45、千分之55六級稅率,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公共設施保留地:千分之6,供事業直接使用土地如工、礦業用地等:千分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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